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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2022年下半年师范生教育教学笔试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2-12-08 14:19:04阅读次数: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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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科大教函〔2022215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师范生(本科)教育教学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左和平

副组长:郑鹏武

成员:周叶、段学明、闵学良、罗林及相关培养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

二、具体分工

1.教务处

负责学校相关文件的制定、师范生(本科)教育教学笔试考核工作管理;《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课程考核组织管理、考核结果收集、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制作等。

2.研究生院

负责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笔试考核工作管理,公共笔试课程组织管理、考核结果收集、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制作等。

3.教育学部

负责《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课程考核命题、阅卷、登分等。

4.继续教育学院

负责相关数据报送及教师资格证书发放等。

5.相关培养学院

负责培养过程性考核、《学科知识与能力》笔试及面试工作,《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笔试具体实施工作,按要求上报数据等。

三、考核对象

我校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1.科目1:《保教知识与能力》(幼儿园)或《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小、中职)

 时间:2022年12月18日上午8:30—10:10

2.科目2:《综合素质》(幼儿园)或《综合素质》(中、小、中职)

 时间:2022年12月18日上午10:30—12:10

3.科目3:《学科知识与能力》(初级中学)或《学科知识与能力》(高级中学、中职)及面试

    时间:由培养学院自行安排,保留好过程材料,须在2022年1219日前完成,考试方案于考前3天报教务处备案

五、考试方式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本次考试原则上采取线下考试方式进行,确有无法返校的学生,由培养学院负责安排线上考试(包含公共课、专业课、面试),且应与线下考试同步进行。考试安排于考前三天报教务处备案

、其他工作

1.教育学院负责科目1和科目2阅卷工作,考试结果于122016:00前发教务处赖苏萍,由教务处统一提供给各培养学院。

2.各培养学院自行组织科目3:《学科知识与能力》(初级中学)或《学科知识与能力》(高级中学、中职)及面试,可参照相关考试流程执行。

3.各培养学院根据学生所有科目考核结果,于1221日中午12:00前,按附件要求将相关数据报给教务处赖苏萍。

4.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数据报送继续教育学院,由继续教育学院1223日前上传数据。

 

教务处

2022年128日

 

 

附件: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结果及人员信息报送模板附件: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结果及人员信息报送模板(2022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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