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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贫困生教材资助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11-08 14:38:11阅读次数:打印此页】  【关闭

各教学单位:

 2016年贫困生教材资助面向2015级本、专科学生(全日制注册),由我校教材供应商发放。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学校贫困生教材资助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贫困生教材资助标准:500/每人。

二、名额分配

 

序号

教学单位

指标数

序号

教学单位

指标数

1

文学院

6

11

通信与电子学院

5

2

历史文化学院

4

12

化学化工学院

5

3

外国语学院

9

1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7

4

旅游学院

5

14

建筑工程学院

4

5

经济管理学院

10

15

药学院

3

6

法学院

4

16

生命科学学院

5

7

教育学院

3

17

美术学院

6

8

商学院

8

18

音乐学院

4

9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7

19

体育学院

3

10

国际教育学院

2

合计

100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积极组织、策划或者参加校、院、班级等组织的科技、文化、艺术和体育等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热爱劳动,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在校期间第一学年无培养方案中课程不及格情况。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加本次贫困生教材资助申请资格:

1.考试作弊者。

2.违反校规校纪,不遵守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理者。

3.留、降级学生或休学学生在休学期间者。

四、评审机构和程序

(一)设立学校贫困生教材资助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

成 员:由教务处、学工处、监察室、各学院分管教学院长代表组成。

(二)评选程序

1.各学院根据本通知向学生宣传贫困生教材资助的评定事项,将学校对学生的关爱传达到每一位学生。

2.申请人准备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家庭所在地、所在班级、等基本情况,家庭经济状况,一年来的思想政治表现、社会公德表现、学业成绩考核情况、具体内容见贫困生教材资助申请表。

3.各学院成立贫困生教材资助评审小组,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并在正式确定获资助学生名单之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初审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4.教务处审核并报学校贫困生教材资助评审领导小组批准。

 五、评选时间

2016112下午16点前,各学院将《贫困生教材资助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和本学院关于贫困生教材资助的评选情况书面报告,经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材科(红角洲校区C125),材料电子版请发教务处熊莺OA

六、申诉程序

1.学生对初评结果如有异议,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

2.学生对终评结果如有异议,向教务处教材科提出书面申诉。

3.对学生的申诉,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在3日内向申诉人反馈意见,并报教务处教材科备案。

4.匿名申诉或非书面申诉,概不受理。

七、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评选工作,确保贫困生教材资助真正用于勤奋上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2.严禁虚报冒领贫困生教材资助,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形式侵占挪用贫困生教材资助,一经发现,除追回所发资助金外,并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2016年贫困生教材资助申请审批表(新).docx

教务处

201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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