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修业指导》课程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修业指导》课程是一门通识教育课程,通过在校不断线的学习,指导学生明确目标、惜时进取、为就业与成才奠定基础。现将本学期《修业指导》课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安排
面向对象 |
上课内容 |
学时 |
开课形式 |
2015级本科 |
大学生学习方法 |
4 |
教学单位自行安排 |
2016级本、专科 |
规章制度 |
4 |
统一安排 |
二、相关要求
(一)大学生学习方法
为进一步提高2015级本科学生《修业指导》课程的教学质量,本学期教务处不再统一安排,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1.授课教师的要求:各教学单位要选派责任心较强,并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有一定造诣的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为学生授课。
2. 教学安排:可根据学生和教师的教学安排,选择适当的时间段(周二下午除外)于教学周第13周前完成合班授课,合班人数在100人左右。
3.管理要求:各教学单位应将该课程列入日常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使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用。
4.教室申请:所需教室请各教学单位教学办自行在教务系统中申请。于11月9日前将安排表(具体格式参照2016级学生《修业指导》课程安排表)连同教室申请表一起交教务科备案,教务科依此生成教学班名单。
(三)规章制度
2016级学生学习规章制度,相关的课程安排表已经排定。各院(部)应及时通知相关的学生按照课程安排表(见附件一)中的时间、地点去上课,同时提醒学生带好《学生管理手册》。
三、考核方式
《修业指导》课程结束后学生须进行相应的考核, 2015学生以撰写小论文形式进行课程考核; 2016级学生以开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课程考核,教师据此给出该门课程本学期成绩。
教务处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