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19〕47号
为进一步激励教师积极投身学校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学建设贡献奖奖励办法(试行)》(赣科大教字〔2014〕10号)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教学建设贡献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省级以上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获得者、省级以上教学比赛获奖者、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一、二奖的指导教师。
二、评选办法
1.符合条件者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学建设贡献奖申报表》,同时提交参赛文件(通知)、获奖证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一式两份、立项发文(原件)、学院证明等材料(一式两份),于2019年3月3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实践科。
2.经教务处初审,校教学奖项评选委员会审核后公示,报学校批准后进行表彰奖励。
三、奖励办法
1. 学校颁发教学建设贡献奖荣誉证书。
2. 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认定为相应级别(省级或国家级)科学研究或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3. 依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学建设贡献奖奖励办法(试行)》(赣科大教字〔2014〕10号)配套相应的奖金奖励。
4. 同一项目只奖励一次,取最高标准进行奖励。
附件.rar
教务处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