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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综合素质选修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7 16:25:56 阅读:


 

赣科大教函〔2018〕371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强化学生综合能力培养,依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综合素质选修课程设置与实施方案》、《关于做好综合素质课程开设工作的通知》及《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综合素质选修课程管理办法》,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的综合素质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课程申报内容

1.为进一步强化综合素质选修课程教学质量,学校组织申报了第一批校、院两级综合素质教育课程(见附件一),并明确了课程开设要求,各教学单位可组织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自行申请课程,并注明拟开课时间段要求。校级综合素质课程原则上要求开设至少三个时间段,院级综合素质课程原则上要求开设一至二个时间段。根据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综合素质选修课程每门课程总学时由原来的30学时调整为34学时。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则按《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赣科大发【2018】21号文件核算。

 2.为强化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各学院还可申报开设一批实践应用型课程,如研究生考试辅导课程、专业技能证书考试辅导课程、师范技能训练类课程、开放性实验课程、学科思维训练类课程、综合素质拓展训练类课程、公务员应试辅导类课程等。

  3.教务处将进一步强化综合素质课程教学内容审定,积极鼓励教师开设利用网络公开课,如新浪、网易公开课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素质选修课程,从严控制随意性开设的影视课程。

  二、课程申报要求

  (一)教学单位工作的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综合素质课程的申报与开设纳入正常教学工作管理范畴,依据学院专业特点,结合教师个人意愿,选派优秀师资,切实做好校、院两级综合选修课程的教学准备、网上申报及课程教学工作,按时将拟开设课程的课程大纲交教学建设科备案,督促教学做好切实提高综合素质课程教学质量。

  2. 各教学单位应进一步加强综合素质课程选修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学生充分认识综合素质选修课程的重要性,帮助其了解课程内容、课程要求,并依据个人兴趣特点做出适当选择。

  (二)任课教师申报要求

  1. 申报开设综合素质选修课程的教师应具备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含研究生)学历且有较强的责任心,并在文史、科普、艺术、职业技能等方面有专长或在某本学科领域有一定造诣。

  2. 每位教师所申报课程应与所学专业相关或相近,且不得多于两门。

  三、申报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通知动员:12月27至12月28日

  各教学单位应及时将综合素质选修课程的申报通知及时向本教学单位教师传达,并组织教师如期申报。

  (二)教师网上申报:2019年1月2日至1月12日

  由教师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网上申报拟开设的综合素质选修课程,操作步骤(见附件二)。

  (三)教学单位审核上传:1月13日

  1.由本单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点击“教学计划管理”中“教学任务管理”,进入“校选修课申请处理”界面,查看本单位归属课程的申报情况。

  2.由各教学单位严格审核申报课程的各项内容及其教师任课资格。

3.审核完毕后点击鼠标右键,在弹出框内选择“转入校选修课”,即可完成上传工作。

附件一:校、院两级综合素质教育课程汇总表

附件二:教师网上申报综合素质选修课程操作步骤


附件.rar


                                                                教务处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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