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18〕356号
各教学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六批高校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8〕92号,附件1)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院(部)参照文件要求做好第十六批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重点
本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范围是:普通高校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从事普通高等教育教学(含研究生、本科、专科)工作,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在普通高等学校中取得的教学成果。奖励的重点是在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学成果。在相同条件下,经立项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和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及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优先考虑。
二、申报材料
此次申报包括网络材料填报和纸质材料两种(见附件1)。
网络材料包括:
1.《江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PDF格式,不超过100M);
2.《江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表》(PDF格式,不超过100M);
3. 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及成果概述等相关支撑材料(PDF格式,不超过100M);
4.《江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鉴定书》(限学校推荐申报一等奖的提供)(PDF格式,不超过100M);
纸质材料包括:
1.《江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江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表》;
3. 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及成果概述等相关支撑材料(合装成册,但不要和申请书正文表格装订在一起;首页应为附件目录,不要加其他封面);
4.《江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鉴定书》(限申报一等奖的提供);
以上纸质材料应与网上填报材料完全一致,请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教学成果的材料),并在每个纸袋两面分别贴上《省级教学成果申请表》的第一、二页。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三、材料上交时间
各申报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请于2019年1月9日前交教务处建设科(红角洲校区C118室),同时,网络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3815610@163.com。联系电话:83831482。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申报工作,认真总结近年来教学改革的经验,组织人员积极申报,充分展示学校人才培养的效果,原则上要求今年已获第十五批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必须申报。
附件:关于开展第十六批高校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m.jxedu.gov.cn/info/1011/140112.htm)
教务处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