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18〕358号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提出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特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第二批)的函》(教高司函〔2018〕59号)转发给大家,鼓励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根据各部门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组织师生自愿申报,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原则上项目没有结题的不允许申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第二批)的函》网址: http://www.moe.gov.cn/s78/A08/A08_gggs/A08_sjhj/201812/t20181214_363592.html
教务处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