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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级本科生毕业学分标准及成绩审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29 16:15:40 阅读:



赣科大教函〔2018318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检验教学培养成效,让2015级本科毕业学生能够顺利毕业,现启动2015级本科生修读课程的成绩及学分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依据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课程实际开设情况,认真、准确填报2015级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查信息核对表(附件),此表内容将作为衡量学生能否达到毕业学分要求的标准。

2、各学院应依据所填毕业学分审核标准,对学生取得的成绩、学分、课程性质等进行前期审核,其目的要全面了解学生修读课程和已经获得学分的情况,开设足够的课程,并督促学生按照教学计划要求修读课程取得学分,以达到培养目标,通过毕业审核。对于因降级、重修等原因须修读低年课程的学生,应根据不同情况给予明确的修读指导。

3、对于尚未达到毕业学分要求的学生,应督促其在毕业审核前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14周前)补足未修够的学分。

4、对于有通识教育课程类选修课,课程考核未通过的学生,务必在选课期间选够所需的学分进行修读,通识教育课程类选修课不安排补考。

5、请各学院教学办,依据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认真核对学生课程的修读情况,成绩的通过情况,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整理、归类。

请各学院于12月14日前将“2015级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查信息核对表”(附件)(纸版和电子版)报送信息科。联系人:郭攀。联系电话:83847529。

附件:2015级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查信息核对表

附件.rar


                                          教务处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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