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18〕308号
各学院:
为更好地促进各学院的教学交流,不断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于2018年10月至11月开展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45岁及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二、参赛方式
每个学院(不含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国际教育学院)各派出1个参赛队参加校级比赛,每个参赛队由3名教师组成。
三、比赛规则及安排
1.第一阶段:学院预赛
(1)时间:10月23日至11月9日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与锻炼,遵循“以赛代训”的原则,积极做好培训与遴选工作,带动更多的青年教师钻研业务、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3)各学院成立预赛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的预赛方案,明确组织程序、比赛安排、比赛时间、参赛人员、竞赛地点、评比细则等主要内容。同时组织开展本学院的预赛工作,按照学校赛制推荐3名优秀青年教师组成一个参赛队参加校级比赛,未经过学院初赛的人员不得参加校级比赛。学校将组织人员观摩院级初赛。
(4)请各学院于10月23日、11月12日前,分别将本部门的预赛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第二阶段:校级复赛
(1)时间:11月17日
(2)比赛形式:说课,每人10分钟(说课评判参考标准见附件3)
(3)校级复赛分文管、理工两个组别进行,11月13日下午2:30在枫林校区行政楼104办公室抽签,决定每组的出场顺序。组内比赛分三轮进行,每个学院的一个队员比赛结束为一轮(学院内队员出场顺序由学院自定)。评委对每个队员进行打分,三名队员累计得分计入团体总分,根据团体总分高低决出团体一、二、三等奖。每个学院第一名的队员进入校级决赛,决出个人一、二、三等奖。
文管组 |
音乐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美术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商学院、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教育学院 |
理工组 |
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通信与电子学院、材料与机电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体育学院 |
(4)评委:每组由若干名专家组成。
(5)参赛教师可使用PPT、板书等,自行选择采用多样化的教学工具。各参赛队需于11月13日前将每位队员的参赛报名表(见附件2,需提交电子版)、说课PPT(电子稿)和说课对应的教材内容复印件(一式5份,需做封面)提交给教务处教学质量科万丽芳。
(6)具体安排以补充通知为准。
3.第三阶段:校级决赛
(1)时间:11月下旬
(2)竞赛内容:校级决赛内容由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教学反思三部分组成,三者权重分别为15%、80%、5%。具体内容参见附件1。
(3)进入校级决赛的参赛教师在课堂教学环节以抽签方式决定出场顺序,11月20日下午2:30在枫林校区行政楼104办公室抽签。
(4)评委:由若干名专家组成。
(5)参加校级决赛的各项材料请于11月20日上午11:30之前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红角洲校区C123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教务处万丽芳OA信箱。材料包括参赛报名表1份(见附件2,提供纸质稿和电子稿)、3个教学节段的教学设计汇编7份(必须附有目录,目录模板见附件7,提供纸质稿和电子稿),3个教学节段的PPT(提供电子稿)。每个教学节段为15分钟的讲述内容,逾期不交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6)参赛教师所提交的相关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注意:所提交的材料不得使用去年的参赛材料)。
(7)决赛的具体安排以补充通知为准。
四、奖项设置
根据《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奖励办法》(赣科大发[2018]66号)文件精神,本次竞赛评选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团体奖和个人奖,并进行表彰奖励。
1.根据校级决赛团体成绩设置团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2.根据校级决赛个人总成绩设置个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2名。
3.根据各学院预赛组织情况、校级比赛观摩情况及获奖情况设置组织奖6个。
五、获奖教师的义务
获得个人一等奖的青年教师,须在获奖后的下一学期在全院进行一次公开教学,具体安排提前一周报校教学督导室。
308附件.rar
附件:
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8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校级决赛内容
2.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报名表
3.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说课评判参考标准
4.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教学设计评价表
5.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课堂教学评价表
6.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教学反思评价表
7.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教学节段目录表
教务处 人事处 校工会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