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18〕293号
根据关于印发《学业导师联系学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赣科大发〔2017〕19号文件,学校于2017年开始实行学业导师制度,2017级各学院共配备了174名学业导师。现对学业导师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对19个学院38名导师进行了抽查,每个学院随机抽取2名,化学化工学院应抽2人,2人均未交工作手册,实收36本手册,抽查比例为22%。总体来看学业导师基本都能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人才市场发展需求,结合学生现实状况,指导、帮助学生设定认识追求目标,贯穿专业知识与人生发展规划。大多数教师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开展工作,线下能够深入班级,从学生行为和谈话中了解学生特点,了解学生对社会的态度和学生对本专业行业里的发展情况。线上运用新的媒介如微信等方式与学生即时进行交流与分享。大多数教师能认真记载,图文并茂记录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在学业导师工作手册中所有的导师都没有对本学期的工作进行总结。
2.按照《学业导师联系学生实施办法》(赣科大发〔2017〕19号)文件要求,每学期学业导师的考核由学院负责,本次上交抽查的工作手册中学院考核意见一览为空,可见学院对学业导师的日常工作监控不够。
3.部分学业导师注重专业知识的交流与解惑,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生活状况关心太少。
4.学业导师对学生帮扶情况进行反思与总结不够,注重开展相关活动但通过反馈改进调整工作安排不够。
5.部分学业导师未完成额定任务,工作手册记录简单,无图片记录等。如音乐学院的夏冰老师的指导记录简单,图片记录完全没有,后期的指导记录和导师的工作内容结合不紧密。
三、建议与意见
1.各学院应对本学院学业导师工作进行指导与跟踪,每个学期必须至少召开二次学业导师工作会,布置任务、总结经验,并及时跟踪、收集、反馈导师工作状态。
2.学业导师的考核由学院负责,每学期对学业导师考核一次,考核不和合格的,取消学业导师资格。在各学院考核的基础上,教务处再根据考核情况在下学期给予课时补助,不合格的将不给予课程补助。
3.各学院每学期要形成一份学业导师工作总结及考核情况表,围绕本学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凝练该项工作的特色,总结与考核表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报送教务处建设科,作为发放补助的依据。
附:学业导师检查汇总表
附件.rar
教务处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