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18〕270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资格审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学位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赣科大发[2017]64号)和《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赣科大发[2018]5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9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评定有关重点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必须成立毕业资格审查小组和学士学位审核评定分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的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查。
2、各学院必须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从德、智、体等方面对毕业生进行全面审核。
3、本科毕业生必须满足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最低修满学分方能毕业。若因公选课、实践课等特殊学分未修满者,请学院附书面报告和本院意见送交教务处。
4、专科毕业生必须满足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所学修读课程方能毕业。若有特殊原因,请学院附书面报告和本院意见送交教务处。
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资格审查是一项责任大、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各有关学院应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准确地做好毕业生材料的统计、分类和核对工作,确保材料全面、详实、准确无误。未尽事宜可联系教务处信息科,联系电话:83847529。
教务处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