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18〕197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奖励办法》(赣科大发〔2018〕67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于今年9月开展2017-2018学年“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评期间,在本、专科教学一线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 师德高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育人为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 教学效果好。本学年学生评教成绩、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均为优秀。
3. 教学工作量饱满。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本、专科生主干课程,且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达到238课时以上。严格遵守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参评期间未出现任何教学差错与事故。
4. 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注重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探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积极参与专业、课程建设,成绩突出。
二、评选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根据评选条件,通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学优秀奖”申报表》(见附件2)。由学院统一汇总,并填写《2017-2018学年“教学优秀奖”候选人业绩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以上材料的纸质稿(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和电子稿于9月25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稿发教务处万丽芳OA邮箱。
2.各教学单位应成立推选专家组,对申报人的教学质量、教学效果以及教学改革研究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向学校推荐“教学优秀奖”候选人,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的15%,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3.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教学优秀奖”的评选工作,切实做好宣传、动员、推荐工作。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话83815581、83831338。
附件
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奖励办法.doc
2.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学优秀奖申报表.doc
3.2017-2018学年教学优秀奖候选人业绩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rar
教务处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