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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4 11:20:01 阅读:

赣科大教函〔2018151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高字〔20187号)等文件要求,2018年我校药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编导、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及服装与服饰设计10个专业即将参加全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为确保专业综合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切实提高专业内涵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专业综合评价为抓手,不断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以强化专业内涵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凝练专业特色,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安排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7月5日

2018年参评专业(体育、艺术、医学)类数据填报系统开通

各参评专业

7月6日下午2:10

相关专业采集填报工作人员专题培训
(地点:枫林校区学术报告厅)

教务处、各参评专业

7月6日-7月25日

1.组织学习、分析2016年专业综合评价定性指标项得分高的院校的申报材料(附件2)

教务处、各参评专业

2.组织各相关专业完成在线数据填报工作

教务处、各参评专业

7月23日

组织专家对各个参评专业的工作进行检查

教务处、各参评专业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培训与学习。

   1)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江西省普通高等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各专业(类)指标体系的通知》(赣教高字[2018]47号)的学习与培训。

   2)组织学习、分析2016年专业综合评价定性指标项得分高的申报材料。

(3)2018年7月6日下午14点10分在枫林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举行参评专业填报工作专题培训。参会人员为各参评专业的院系负责人、参评专业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缺席。

2.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1)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教学院长任副组长、专业负责人及专任教师人等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学院的专业评价和数据填报工作。

   2成立专家组,对学院专业评价和数据填报进行质量审核和把关。

   3)每个专业明确1名专业负责人。

    (4)各学院确定评价工作联络员。

    工作小组和专家组要充分发挥相应的作用,深入分析专业所填数据,数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真实性严格把关,确保专业评价扎实、有序、高质量地完成。

3.各学院要科学谋划,有效组织。

各学院从上到下充分认识专业评价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强化责任意识,围绕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重在建设的评估目的,吃透指标内涵,科学、合理地整合优化办学资源。

四、其他要求

    1.学院各类人员名单请填写附件3,并于2018年75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手机保持畅通。

2.未详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话:83815581,联系人:宋胜杰。

附件:

附件1、2、3.zip


1.《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高字〔20187号)

2.2016年专业综合评价定性指标项得分高的院校的申报材料

3.2018年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组、专家组、专业负责人信息表


      

                                               教务处                              201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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