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18〕151号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高字〔2018〕7号)等文件要求,2018年我校药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编导、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及服装与服饰设计10个专业即将参加全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为确保专业综合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切实提高专业内涵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专业综合评价为抓手,不断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以强化专业内涵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凝练专业特色,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安排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7月5日 |
2018年参评专业(体育、艺术、医学)类数据填报系统开通 |
各参评专业 |
7月6日下午2:10 |
相关专业采集填报工作人员专题培训 (地点:枫林校区学术报告厅) |
教务处、各参评专业 |
7月6日-7月25日 |
1.组织学习、分析2016年专业综合评价定性指标项得分高的院校的申报材料(附件2) |
教务处、各参评专业 |
2.组织各相关专业完成在线数据填报工作 |
教务处、各参评专业 |
7月23日 |
组织专家对各个参评专业的工作进行检查 |
教务处、各参评专业 |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培训与学习。
(1)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江西省普通高等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各专业(类)指标体系的通知》(赣教高字[2018]47号)的学习与培训。
(2)组织学习、分析2016年专业综合评价定性指标项得分高的申报材料。
(3)2018年7月6日下午14点10分在枫林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举行参评专业填报工作专题培训。参会人员为各参评专业的院系负责人、参评专业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缺席。
2.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1)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教学院长任副组长、专业负责人及专任教师人等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学院的专业评价和数据填报工作。
(2)成立专家组,对学院专业评价和数据填报进行质量审核和把关。
(3)每个专业明确1名专业负责人。
(4)各学院确定评价工作联络员。
工作小组和专家组要充分发挥相应的作用,深入分析专业所填数据,对数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真实性严格把关,确保专业评价扎实、有序、高质量地完成。
3.各学院要科学谋划,有效组织。
各学院从上到下充分认识专业评价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强化责任意识,围绕“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重在建设”的评估目的,吃透指标内涵,科学、合理地整合优化办学资源。
四、其他要求
1.学院各类人员名单请填写附件3,并于2018年7月5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手机保持畅通。
2.未详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话:83815581,联系人:宋胜杰。
附件:
附件1、2、3.zip
1.《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高字〔2018〕7号)
2.2016年专业综合评价定性指标项得分高的院校的申报材料
3.2018年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组、专家组、专业负责人信息表
教务处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