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学生成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8 10:58:18 阅读:

赣科大教函〔201864



各学院

进一步规范管理学生成绩,更好迎接我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成绩管理细则(修订)》(赣科大教字〔2014〕21号)文件要求,现学生成绩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核分考试和考查,可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和教学要求由主讲教师确定,报学院批准。考试课程(包括单独开设的实验课)采用百分制整数计分;考查课程的成绩评定,一般采用五级制(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

2、期末考核成绩在50分以下者(含50分),其平时成绩不参与总评,该课程成绩以期末考核成绩为准。平时考核成绩应公正、客观并于考前一周确定,并向学生公布,同时将《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学班点名册》(教务管理系统-点名册打印-格式二)交开课单位教学办公室。

3、期末考核总评成绩不及格率达到40%以上的课程(含40%),学院提出书面说明,报教务处备案后,采用相对成绩进行记载,具体评分见《细则》。

4、每学期开学学前周,教学办负责将《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学班点名册》打印并发放给各任课教师。期末考核前两周,各教学办打印《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课程成绩记载表》(教务管理系统-点名册打印-格式一)发给任课教师。任课教师一定要按照统一格式填写,包括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和总评成绩,各教学办需严格把关,经学院审核后,由学院归档。

5、在学期结束后一周内,各学院将成绩纸质稿汇总成册一份报送教务处,一份学院存档,学生成绩以任课教师签字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课程成绩记载表》为准。

各教学办一定要严格按照《细则》文件规定,规范管理学生成绩。未尽事宜可联系教务处信息科,联系电话:83847529。

附:

附件.rar


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学班点名册》

2、《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课程成绩记载表》

 

                                             教务处

2018年3月28日


邮编:330000

电话:0791-83815610 

邮箱:jwc@jxstnu.edu.cn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589号教务处 

Copyright@版权所有: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务处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