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18〕32号
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8】3号),鼓励学校各单位组织人员积极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一申报资格
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项目有资格申报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2018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二成果形式
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具体形式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
请申报单位根据申报要求,集中力量科学整合、认真准备,暂定2018年3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光盘报送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准确时间待省教育厅具体文件下达后另行通知),联系电话:83831482。
附件:《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分工作的通知.rar
教务处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