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18〕26号
各学院:
为落实《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学质量工程实施意见(2016-2020年)》(赣科大发〔2017〕87号)文件精神,规范“一线工程师”授课项目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学院要严格按照每学期实际运行的课程表,选聘符合条件、能胜任教学的“一线工程师”来校授课,不得虚报或误报。
2.授课前,学院要组织专人对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及教学能力考核,并规范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一线工程师”授课项目教师审批表》。
3.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学院将本学期《“一线工程师”授课项目汇总表》(附件1)、《“一线工程师”授课项目教师审批表》(附件2)、授课教师上课表及相关证书复印(职称证书),并加盖学院公章,于3月9日前至新校区行政楼C118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管理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教师教学规范对“一线工程师”项目授课教师进行统一管理,通过听课、评课跟踪授课质量。
2.学校将通过抽查、听课评课等方式对“一线工程师”授课教师的教学规范与教学质量进行监督。
3.“一线工程师”授课教师的授课工作量由学院申报、教务处与人事处同意核实后,报学校审批。
三、其他事项
未详事宜可联系人教务处徐璐,联系电话:83831482。
附件:
附件.doc
1.“一线工程师”授课项目汇总表
2.“一线工程师”授课项目教师审批表
教务处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