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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级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9 09:41:44 阅读:

赣科大教函〔2017〕295

 

 


 

各学院:

为凝练办学特色、总结办学经验,更好地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学校决定对我校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立项时间三年以上且未结题的国家级和省级质量工程,包括国家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省级双语课程、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卓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改革项目、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等,共9类68项(附件1)。

二、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

1.结题项目:项目到期申请结题的项目填报《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提交本项目建设成果汇总表(附件3)及标志性成果的附件材料。

2.在建项目:在建项目填报《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附件4),提交本项目建设成果汇总表(附件3)及标志性成果附件材料。

四、有关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2.各项目按文件要求形成总结材料,要求各项成果有相应的佐证支撑材料如文字、图片等,并装订成册于2018年3月10日交到教务处建设科。

3.请各学院、各项目加强重视,认真做好此次检查验收工作,由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予以暂停项目。

附件:

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质量工程项目2018年度检查验收汇总表

2.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

3.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项目建设成果汇总表

4.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

 

附件.rar


 

 

                                                教务处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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