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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教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15 16:02:29 阅读:

 

 

 

 

 

 

赣科大教函〔2017〕258

 

 


 

 

校属各单位:

学校将于今年12月下旬开展2017年半年省级、校级教改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要求

    参与本次结题鉴定的项目为已达到研究周期的省级教改课题、校级教改课题。

1.省级教改课题采取专家鉴定会集体答辩的形式结题。

2.校级重点教改课题采取提交电子文档、专家评审的形式结题。

3.校级一般教改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向学院申请,由学院组织专家鉴定并结题。

二、结题验收形式

1.申请省级教改课题结题的教师,需登陆江西省高校教改课题管理平台(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219.229.250.71/jxedu/)进行系统注册,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及课题结题有关管理信息(即日起至12月3日)。各项目组负责人应按立项申报书中的目标要求准备结题材料,并将结题报告书、研究报告、开题报告书、中期报告书一并装订成结题汇编材料(结题材料相关要求及表格见附件1)。

2.校级重点教改课题结题材料只提交电子文档,主要包括立项申报书、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及已发表论文的扫描件或成果采用证明等。另提交纸质结题表一式两份。

3.校级一般教改课题结题程序参见附件4。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需要进行调整的省级教改课题项目,请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1115日-1130日在申报系统(http://219.229.250.71/jxedu/ )中进行申请(详见附件3:课题调整操作手册)。结题汇编材料请于123日前将材料交至教务处红角洲校区C118室,电子材料请发送到邮箱:3815610@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校级重点教改课题的电子文档,请于123日前发送到邮箱:3815610@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3.校级一般教改课题的结题工作请于1225日全部结束,并于1225日前将写有专家评审意见并单位盖章的结题表(一式两份)交教务处红角洲校区C118室。

4.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红角洲校区C118室联系,联系电话:83831482。

附件 

1.2017年教改课题结题材料模板.rar  

2.提交结题信息使用手册

3.课题调整手册(教师 学校用户)

4.校级一般教改课题结题流程

附件.rar


教务处

                                                  0一七年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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