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17〕254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师生有个良好的教学与学习环境,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请各单位对教学楼、实验楼需要维修的情况,汇总上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维修内容为教学楼和实验楼内墙面的刮瓷、门窗(含锁扣、玻璃)、地砖、电扇、窗帘等维修。
2.请各有关单位于2017年11月20日前,填写《教学楼、实验楼维修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
联系单位:教务处(枫林校区行政楼201室)
联系电话:83802960(李凤珍)
附件:
维修附件.xlsx
教务处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