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17〕116号
各学院:
教学档案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评价学校教学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师按规范要求认真填写教学进程表,一式两份,教师留存一份,学院留存一份。学院于9月4日正式上课前收集好教学进程表,做好科学管理,以备学校检查。
2.教师根据课程特点精心设计教案,教案可以是手写稿也可以是电子稿(含规范的PPT版),具体形式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定。
3.参考的教学档案电子版已挂教务处主页,教师可自行下载。
教学档案的规范是教学管理的一项常规工作,请教师和学院高度重视、规范落实。
附件:参考的教学档案电子稿.rar
教务处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