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17〕101号
各学院:
为了确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针对此次二级学院教学工作检查的情况。请各学院再次认真核实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主要是在保证每个专业总学时总学分不变的前提下,重新审核每学期周学时分布情况(填写附件1)。原则上要求每个学期周学时分配均匀(第7、8学期除外),同时每学期周学时控制在26学时左右,具体有需要调整的请填写微调表(附件2)。
请各学院尽快到建设科领取本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纸质稿,组织人员研讨、论证。具体要求:
1.按照周学时的要求进行修订,分布情况填写附件1。
2.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的合计与总计栏目按照XX学时+XX周(W)的格式进行填写,且不能为空,请直接在领取的纸质稿上修订,具体见附件3。
3.因今年人才培养方案不再修订,请各学院认真对待,并于2017年6月30日之前把领取的纸质修订稿、每个学院的周学时分布情况表及微调表一起交到建设科,联系电话:83831482。
附件 1:XXX学院的周学时分布情况表
2:人才培养方案微调审批表
3:教学计划表样表
附件.rar
教务处
二0一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