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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7 16:04:32 阅读:

 

赣科大教函〔2017〕89号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高字〔2017〕18号)等文件要求,2017年我校国际经济与贸易等16个专业即将参加全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为确保专业综合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切实提高专业内涵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专业综合评价为抓手,不断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以强化专业内涵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凝练专业特色,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安排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5月31日

-7月3日

1.组织专业综合评价专题讲座。

教务处、各参评专业

2.相关职能部门划分相关资源。

教务处、相关职能部门

7月4日-8月30日

1.组织学习、分析2016年专业综合评价定性指标项得分高的院校的申报材料(见附件2)。

各参评专业

2.进一步核准定量数据,深入挖掘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筹划。

3.完成定量数据及定性指标的采集与拟定工作,同时收集、完善各类支撑材料。

4.完成自评报告,主要就每个指标及核心数据进行分析。

9月-10月

1.9月初,组织专家对评价专业进行初评。

教务处、各参评专业

2.9月,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数据采集填报培训。

教务处、各专业

3.各专业根据各教指委及各专业指标体系调整数据和材料。

4.10月,各专业完成专业基本信息状态数据填报工作。

5.10月,组织专家对本专业填报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核查,优化数据。

6.10月,各评价专业上报各项材料与数据。

11

1.材料核查与公示。

2.各专业负责人按照教指委和学校核查意见对材料进行定点修改。

教务处、各参评专业

12

完成定量指标评价,汇总定性指标得分。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培训与学习。

   (1)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江西省普通高等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通用指标体系》(2017修订版)的学习与培训。

   (2)组织学习、分析2016年专业综合评价定性指标项得分高的申报材料。

2.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1)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教学院长任副组长、专业负责人及专任教师人等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学院的专业评价和数据填报工作。

   (2)成立专家组,对学院专业评价和数据填报进行质量审核和把关。

   (3)每个专业明确1名专业负责人。

    (4)各学院确定评价工作联络员。

    工作小组和专家组要充分发挥相应的作用,深入分析专业所填数据,对数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真实性严格把关,确保专业评价扎实、有序、高质量地完成。

3.各学院要科学谋划,有效组织。

各学院从上到下充分认识专业评价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强化责任意识,围绕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重在建设的评估目的,吃透指标内涵,科学、合理地整合优化办学资源。

四、其他要求

        1.学院各类人员名单请填写附件3,并于2017年6月12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手机保持畅通。

        2.未详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话:83815581,联系人:陈小芸。


附件.rar


                 

      教务处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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