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17〕89号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高字〔2017〕18号)等文件要求,2017年我校国际经济与贸易等16个专业即将参加全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为确保专业综合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切实提高专业内涵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专业综合评价为抓手,不断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以强化专业内涵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凝练专业特色,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安排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5月31日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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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专业综合评价专题讲座。 |
教务处、各参评专业 |
2.相关职能部门划分相关资源。 |
教务处、相关职能部门 |
7月4日-8月30日 |
1.组织学习、分析2016年专业综合评价定性指标项得分高的院校的申报材料(见附件2)。 |
各参评专业 |
2.进一步核准定量数据,深入挖掘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筹划。 |
3.完成定量数据及定性指标的采集与拟定工作,同时收集、完善各类支撑材料。 |
4.完成自评报告,主要就每个指标及核心数据进行分析。 |
9月-10月 |
1.9月初,组织专家对评价专业进行初评。 |
教务处、各参评专业 |
2.9月,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数据采集填报培训。 |
教务处、各专业 |
3.各专业根据各教指委及各专业指标体系调整数据和材料。 |
4.10月,各专业完成专业基本信息状态数据填报工作。 |
5.10月,组织专家对本专业填报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核查,优化数据。 |
6.10月,各评价专业上报各项材料与数据。 |
11月 |
1.材料核查与公示。
2.各专业负责人按照教指委和学校核查意见对材料进行定点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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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各参评专业 |
12月 |
完成定量指标评价,汇总定性指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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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培训与学习。
(1)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江西省普通高等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通用指标体系》(2017修订版)的学习与培训。
(2)组织学习、分析2016年专业综合评价定性指标项得分高的申报材料。
2.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1)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教学院长任副组长、专业负责人及专任教师人等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学院的专业评价和数据填报工作。
(2)成立专家组,对学院专业评价和数据填报进行质量审核和把关。
(3)每个专业明确1名专业负责人。
(4)各学院确定评价工作联络员。
工作小组和专家组要充分发挥相应的作用,深入分析专业所填数据,对数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真实性严格把关,确保专业评价扎实、有序、高质量地完成。
3.各学院要科学谋划,有效组织。
各学院从上到下充分认识专业评价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强化责任意识,围绕“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重在建设”的评估目的,吃透指标内涵,科学、合理地整合优化办学资源。
四、其他要求
1.学院各类人员名单请填写附件3,并于2017年6月12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手机保持畅通。
2.未详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话:83815581,联系人:陈小芸。
附件.rar
教务处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