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17〕92号
各学院:
为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质量意识,加强实践教学工作,培养综合能力高、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鼓励教师和学生积极努力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比例
2017届普通本科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为优秀者均可参加评选,各学院按实际本科毕业生人数的不低于1.5%不高于3%的比例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如果优秀论文数量达不到评选数量,可以从成绩为“良好”的论文中择优评选。
二、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主要分学院评审和学校审核两个阶段:
1. 学院评审:
(1)各学院可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依据自身专业特点制定出更为具体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补充规定,以增强评选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学院推荐参评院级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不能高于20%。
(3)各学院成立专门的评优专家组,在指导教师推荐的基础上,由各学院对拟申报校级优秀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在全院范围内公开评优,评选工作应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从严进行。
(4)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向本学院学生和教师进行宣传动员,同时组织好本单位的推荐和评审工作,使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学校审核
教务处对学院评选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核后,报学校批准。
三、材料报送
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见附件一)、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见附件二)纸质稿和电子稿。
2.毕业设计(论文)装订册原件(附设计图纸、原程序)以及电子稿word版本。
四、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于2017年6月12日前将学院评选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稿发至联系人OA,,联系电话:83806417(程建华)。
五、奖励办法
1.被评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2.被评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老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附件.rar
附件一: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doc
附件二: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doc
教务处
二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