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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0 17:01:53 阅读:


赣科大教函〔2017〕79号

 

各学院:

       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赣科师办字[2008]3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原则上学生只能在与本人录取专业为同一大类的专业中进行选择,具体条件如下:

 1.2016级在籍本科学生;

 2.思想品质优良,身体条件符合拟转专业要求;

 3.第一学年成绩优秀,学生自愿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推荐;

 4.对所转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请转专业: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艺术类专业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者;作为预科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被录取者;职高对口学生。

5.师范类专业和非师范类专业不能互转。

二、工作程序

1.凡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2017年5月27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办理),并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后,统一报教务处汇总。

2.2017年6月8日前由教务处对各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预审,通过预审的学生,将于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参加转专业笔试,6月21日(星期三)面试。

3.2017年7月10日教务处根据转专业学生的笔试和面试总成绩进行排名、公示,提出初审名单,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2017年8月31日获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持学校同意转专业的文件及学生证到转入学院办理有关手续。

三、考试科目

1.申请转入文、法、教育类专业考试科目:《大学语文》。

2.申请转入理工类专业考试科目:《高等数学A》。

3.申请转入管理类专业考试科目:《高等数学B》。

4.申请转入外语类专业考试科目:《基础英语》。


                   附件.rar

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6级申请转专业汇总表

备注:专科生转专业参照本科生执行。

                   

    教务处

2017年5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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