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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7年“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4 09:27:18 阅读:



赣科大教函〔2017〕73号

 


 

 

各学院:

为鼓励和扶持我校大学生创业,提高大学生创业积极性和创业能力,学校将启动2017年“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创业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2.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 、立项原则

    1.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应坚持“创新驱动,创业支撑,学科交叉”的原则,鼓励学生大胆创意创新,以经济与社会发展为大背景,结合学科优势,紧跟国家产业结构变化趋势,紧密结合市场的迫切需求。

    2.项目主持人与感兴趣的学生充分研讨和交流,组建合理的创新创业训练团队。创业训练项目指导老师为1人,创业实践项目指导老师为2人(其中第一指导教师应为企业导师;第二指导老师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技术导师),对项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实施方案、经费需求、时间安排、预期效果等进行详细的指导、审核。

三、项目申报

1.创业训练项目由本科生团队根据自己的创业兴趣,在导师的指导下,组队申请立项,要求团队不超过8人,时间为1年。

 2.创业实践项目是由本科生团队基于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已有研发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并注册创办企业,团队不超过10人,时间为1―2年。     

3.对于已申报“本科生创业”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学生,不允许参加此次申报。

    四、立项程序

1.立项项目分国家级、校级重点、校级一般三个层次。

2.申报学生需按要求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计划申报书》(附件1)和《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计划申报书》(附件2),需同时提交申报项目的商业计划书,经指导教师同意后交所在学院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将《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7年“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汇总一览表》(附件3)及申请材料,于5月15日前将交至教务处实践科105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

3.学校按申报数量及质量确定各学院三个层次项目的拟立项数。

4.各学院按照学校拟定数量进行本学院的评选工作,具体时间详见通知,学院从批准立项的项目中择优申报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五、其他要求

1.请各学院做好“大学生创业项目”立项宣传工作,将有关精神传达至教师、学生,确保项目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2.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枫林校区105办公室教务处实践科岳艳璐联系,联系方式:83806417。

附件:

附件.rar


1. 附件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创业训练项目计划申报书.doc

2. 附件2: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创业实践项目计划申报书.doc

3.附件3: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7年“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汇总一览表.xls                                     

                                     

 

                                      教务处

2017年5月3日


邮编:3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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