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25〕120号
各学院(部):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备案专业
2024年未预申报的专业但属于急需的,需提交说明材料,于2025年7月7日17:00前提交至教务处建设科C117。
2024年已经预备案的专业,今年启动备案工作,需在7月25日17:00前提交如下材料:
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
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3)
3. 本学院专业发展规划;新专业设置论证报告;拟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2025年预申报专业
2026年拟备案本科专业,今年进行预申报。于7月25日17:00前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附件4)。
三、修改专业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的专业。
申请程序、提交材料与备案专业相同。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进行备案。
四、停招和撤销专业
2025年停招和撤销(对于停招5年及以上的专业,高校应及时进行撤销备案)的专业,于2025年7月25日17:00前提交停招专业汇总表(附件7)和撤销专业汇总表(附件8)。
以上提及的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给建设科C117,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1020056750@qq.com,联系人:张昭,联系电话83831482。
附件:
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
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
5.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汇总表
6.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请汇总表
7. 停招撤销专业汇总表
8. 撤销专业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