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25〕211号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适应学校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内涵建设需要,强化校企合作,提升教师实践和服务社会能力,建设一支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兼备的教师队伍,根据《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实施办法(修订)》(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开展2026年度选派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工作,共计两批次,现将第一批选派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名额
1.选派对象: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6年内无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教学单位专任教师。
2.第一批次名额:2026年度全校选派不低于175人赴企事业挂职,各教学、科研单位选派名额见《2026年学校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选派名额分配表》(附件2)。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控第一批和第二批挂职锻炼人数,并填写《2026年学校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选派计划安排表》(附件3)。
二、选派程序
(一)确定挂职单位。挂职单位既可由教师个人依托课题、项目等自行联系,也可由所在部门联系合作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如有脱产挂职人员,学院需根据挂职情况提交脱产挂职锻炼重点任务清单。挂职人员需围绕本部门的重点任务清单开展挂职工作。
(二)人事系统填报。请各单位组织本年度第一批次选派教师登录人事系统进行挂职锻炼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4),并上传由申请人签字、学院盖公章后的《承诺书》(附件5)等材料;
(三)部门审核。学院负责人在人事系统审核拟选派挂职教师的申请材料,确保教师挂职有目标、有计划、有内容,并点击通过后提交分管校领导审批;
注:人事系统线上开放时间:12月10日—12月20日。(含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
(四)提交学校审定。教务处将拟选派教师挂职情况报学校审定;
其他事项说明:红谷滩区红岭学校和实验学校设有相关挂职岗位,具体要求可查看《2026年第一批中小学挂职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6)。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教学、科研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教师赴企事业挂职锻炼选派工作。审核并确定挂职选派人员,积极联系协助教师落实好挂职单位和岗位,督促选派教师按挂职协议及时到挂职单位上岗工作,切实把挂职锻炼选派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沟通、科学管理。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加强与挂职单位的协调与合作,明确专门管理人员,共同做好对挂职教师的管理。全力支持挂职教师全身心投入挂职单位工作,并督促教师及时填写实践记录或日志记录。
(三)严格审核、强化管理。各学院需建立专项管理机制,严格审核挂职岗位与院、校发展目标及地方经济需求的契合度,重点对接江西省“1269”产业发展方向。脱产挂职人员须围绕成果转化、横向课题等项目开展挂职工作,项目金额原则上省内脱产挂职不低于人民币十万元(以考核前实际到帐为准),省外不低于二十万元(以考核前实际到帐为准)。
学院应加强对脱产挂职人员的全过程跟踪管理,要求其每月进行一次挂职工作与专业发展建设相结合的工作汇报。若发现挂职内容与本职教学科研工作脱节,或未能达到重点任务要求的,经核实后立即暂停其挂职资格,确保挂职锻炼切实服务于学校内涵建设和地方产业发展。
四、具体事项联系人:
1.挂职锻炼申报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宋胜杰,0791-83847529;
2.人事管理系统操作
联系人及电话:何学裕工程师,15879077629;
附件:1.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实施办法(修订)
2.2026年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选派名额分配表
3.2026年学校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选派计划安排表
4.人事系统操作手册(挂职锻炼申报)
5.承诺书
6.2026年第一批中小学挂职岗位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考试中心)
2026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