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23〕121号
为切实做好秋季开学工作,切实维护教学秩序安全稳定、确保开学教学工作落实到位,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教学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严格按学校安排的时间开始教学工作
9月2、3日学生返校,9月4日正式上课。
二、严格按培养方案的课程安排和要求实施课程教学
1.9月1日,将班级课表打印后发至各班级,并帮助学生及时了解上课时间,熟悉上课地点,以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2.9月2-3日,教材发放。
3.8月29日至9月1日上午12:00时前,学院完成教学设施、教学条件等准备情况的检查及其他自查工作。
具体要求:任课教师教学安排落实情况、课程安排冲突情况(上课时间、上课地点、任课教师)、课表发放到位情况;任课教师教案、教学进度表、学生成绩登记表等教学文件的准备情况;实践环节落实情况(实验计划安排、毕业实习落实等情况);教师报到情况等准备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张文睿83847531,同时填写教学准备工作自查表一份,交教务处教务科。
4.9月1日,请各教学单位教学办通知所有学生查询个人课程表,打印教学班名单,同时提醒辅修专业学生注意上课校区。
5.各教学办在开课前将任课教师课程表发至任课教师,同时以手机短信形式提醒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并请教师给予回复,做到课前提醒(特别是新进教师及外聘教师)。
6.请各教学办对高年级学生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尤其是一个半天或一个整天无课的班级学生管理。
7.9月4日(星期一),全校正式上课(含辅修专业),注意单双周。
三、日常教学检查
学校将于9月4日~8日周一至周五(白天、晚上)开展教学秩序与运行情况检查,检查情况将及时通报。
四、进一步加强学生毕业实习实践管理
1.学生秋季返校后,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实习管控,严格按教学计划开展学生实习实践活动。制定计划、预案,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学生安全。
2.学院要安排指导教师加强管理,不能“放羊”,指导教师全过程掌握每位学生实习工作生活情况,及时了解所指导学生的具体情况,做到踪迹可控可追溯。严禁学生未经同意擅自开始实习或脱离实习岗位。
3.加强学生实习工作检查督查。各学院要安排专人对学生实习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和专业指导,并定期进行实习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实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实习工作效果。
4.学院组织学生外出实习前,必须提前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报送实习方案,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执行。
教 务 处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