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23〕64号
各学院: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西省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3年江西省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型
(一)在建设范围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支持现代产业学院联合行业、企业申报建设虚拟教研室。
(二)在建设内容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二、建设任务
(一)探索教研新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激发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二)加强教学研究与改革。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与改革意识,营造教师回归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的良好氛围。
(三)共建优质教学资源库。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推动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四)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托虚拟教研室,构建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提升一线教师教学发展水平。
三、申报条件
(一)教研室负责人应由国家级教学名师或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国家级一流课程负责人等担任。
(二)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5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区域性虚拟教研室校外成员不少于30%,全国性虚拟教研室省外成员不少于30%。
(三)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四、推荐数量
满足申报条件的都积极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4个参加省级评选,其它的将作为校级虚拟教研室进行建设。
五、材料报送
(一)请各申报学院于2023年4月28日前,将《江西省虚拟教研室建设点申报推荐表》(附件2,一式一份)、校外成员自愿加入证明(证明需本人签名及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证明书参考模板见附件3,一式一份),及《江西省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书》(附件4,一式三份)交至教务处建设科孙薇,电子版发至304462797 @qq.com。
附件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西省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江西省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汇总表
附件3:自愿加入虚拟教研室证明书(参考模板)
附件4:江西省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书
附件.zip
教务处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