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23〕19号
各学院:
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奖励办法》(赣科大发〔2021〕7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21-2022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评期间,在本、专科教学一线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师德高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坚持课程思政,爱岗敬业、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教学效果好。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3.教学工作量饱满。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本专科生主干课程,且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达到238课时以上。严格遵守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参评期间未出现任何教学差错与事故。
4.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注重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探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积极参与专业、课程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二、评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通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见附件2)。由学院统一汇总,并填写《2021-2022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候选人业绩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以上材料的纸质稿(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和电子稿于2月28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稿发教务处万丽芳。
2.各学院应成立推选专家组,对申报人的教学质量、教学效果以及教学改革研究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向学校推荐“教学质量优秀奖”候选人,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的15%,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3.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教学质量优秀奖”的评选工作,切实做好宣传、动员、推荐工作。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话83815581。
附件:
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奖励办法
2.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
3.2021-2022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候选人业绩情况汇总表
附件-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的通知.rar
教务处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