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23〕4号
各学院:
现将省教育厅、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2〕25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成果范围及限额
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采取限额申报方式,我校基础教育类推荐限额4项,高等教育类推荐限额11项。
二、申报程序
由成果持有单位或个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初步审查,向学校申报,并在申报对象所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
申报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纸质和电子材料:《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和《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申请表》(一式三份)、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及成果概述等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由于学校前期已经完成校级教学成果奖材料的收集工作,请各学院再积极动员,如还有要申报的请于2023年1月4前提交相关材料至学院,学院审查完材料后,进行公示并于1月5日提交至教务处。(前期已经提交成果材料的不需要重复提交,只需提醒学院一同进行公示)。
报送地点:红角洲校区行政楼C117,联系电话:83831482,联系人:孙薇。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附件.zip
教务处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