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4 14:14:32 阅读:

  

 

 

 

 

 

 

赣科大教函〔202255

 

 

各学院:

根据《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赣科大发【2021】21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5月份开始开展本学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类型的本、专科课程。

二、评价时间

2022525-2022年710

三、评价内容与方法

(一)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包括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教师教学表现评价和写实性评价三大部分,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结果和教师教学表现评价结果各按50%权重构成评价等级,写实性评价结果作为教师改进课程教学的建议。计算方法和等级评定见附件1。

(二)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包括课程考核评价(占80%)和学生自我评学(占20%)。课程考核评价由任课教师在课程学习结束后,以班级学生各项考核平均分为依据,完成课程目标考核细化表;学生自我评学由专业评价工作组向学生发放问卷完成。计算方法见附件1。

(三)教师教学表现评价主要包括学生问卷评价(占20%)、同行专家问卷评价(占60%)和教师自评问卷评价(占20%)三个部分,计算方法见附件1。

1.学生问卷评价即学生网上评教,由学生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内容选择与组织、教学方法选用、教学水平和效果、学生自我学习态度等进行评价,由教务处统一部署学院负责动员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评价,评价时间为:2022525-2022年66评价方法和步骤见附件2学生网上评教结束后,教务处将及时整理学生评教结果,并反馈至学院。

2.教师自评和同行专家评价由学院成立的专业评价专家组组织实施。

(四)写实性评价主要包括:对课程教学大纲的意见和改进建议;对课程教学大纲执行情况的意见和改进建议,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评价、组织指导学生学习、学生管理及育人效果等。写实性评价的意见和改进建议随同问卷同时进行

四、工作要求

1.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是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教师评优评先和教师教学改进的主要依据。学院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为确保评价工作落到实处,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遵照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2.学院每学期要对本学院所开设的每门课程进行评价,每学年末形成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教师的评价结果优秀率不超过15%,良好率不超过50%。

3.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网上评教工作,让全体学生充分了解网上评教的意义,本着对学校教学质量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评教活动,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性、真实性和有效性。(1)网上评教以实名登陆、匿名评价方式进行,要求学生自主完成评教,杜绝“代评”和恶意评教现象;(2)选课系统和成绩查询系统均已与网上评教系统挂钩,在校本、专科各专业学生均须参加网上评教,未完成网上评教的学生将不能进入选课系统和成绩查询系统;(3)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班级参评比率达95%以上。

4.上交材料:(1)学院制订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并组织全体教师讨论、学习后66日前上交。(2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模板见附件32022年710日前。(3)以上材料纸质稿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报送至教务处C124办公室,电子稿发至教务处万丽芳。

55号附件.rar

附件1:《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2:学生网上评教方法与步骤

附件3: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24日

 


邮编:330000

电话:0791-83815610 

邮箱:jwc@jxstnu.edu.cn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589号教务处 

Copyright@版权所有: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务处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