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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业导师联系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9 15:27:37 阅读:

 

 

 

 

 

 

 

赣科大教函〔2021130

 

 

 

 

各学院:

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业导师联系学生实施办法》(赣科大发〔2017〕19号)要求,现将我校学业导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学业导师的任职资格

承担本科生学业导师应是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原则上应在本专业的在职任课教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为人师表方面做出表率;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关心学生,能以育人为已任;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及培养过程,熟悉人才培养规律。

二、学业导师工作职责

1、深入进行调查研究、了解、熟悉所任班级学生思想状况、学习状况、生活状况和社会责任感状况,了解本专业行业本领域的发展状况和人才需求状况,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因材施教做好立德树人工作。

2、指导学生规划未来。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人才市场发展需求,结合学生显示状况,指导、帮助学生设定人生追求目标,设计人生发展规划,增强学习信心,激发学习积极性。

3、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教给学生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帮助学生优化知识结构,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为学生的终生学习、自我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指导学生学会做事。教育学生在学习知识的基础上,重视能力的养成,包括专业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生存生活能力及就业能力等,帮助学生成长为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有用人才。

5、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德与才之间的关系,知识、能力与素质之间的关系,个人、集合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指导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协调发展,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帮助学生学会适应社会,适应岗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使学生真正成为一名各方面都健康健全的人。

6、学业导师工作要做到有工作计划、有过程记录、有成果总结、学业导师除教学时间以外、每周专门深入学生之中至少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平时辅以个别指导、电话、电子邮件、QQ、微信、小组会等方式与学生保持沟通与交流。

三、学业导师的考核与激励

学业导师的考核由学院负责每学年学校会对学业导师进行考核和抽查。对学业导师学校将根据考核情况给予一定的课时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位学业导师每学期每周补助1.5学时。

四、工作安排

 针对2020级、2021级本科生,每个班级配备学业导师1名,2020级学生原则上延用原来的导师。

请各学院于9月30日前完成2020级、2021级本科生的《XX级本、专科学生配备班级学业导师计划安排表》(附件),并把纸质稿盖章交至教务处建设科(新校区交至行政楼C117办公室)。

 

附件:附件.zip

1.《XX级本、专科学生配备班级学业导师计划安排表》

2.《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业导师联系学生实施办法》

 

 

 

                                               教务处建设科

                                                     2021年9月9日

 


邮编:3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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