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21〕118号
各学院:
近期学校收到教育厅转来多起反映学生实习有关问题的信访件,校领导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明确纪律,规范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守学生实习管理底线
1.严格落实有关学生实习的禁止性规定及学校实习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以下简称“《规定》”)(附件2)的禁止性规定,如第九条关于顶岗实习单位接收学生的占比,第十二条关于实习管理过程中的“无协议不实习”,第十五条关于学生权利保障“六不得”,第十六条关于工作岗位及工作时间“三不得”等规定。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6〕1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树立项岗实习是“教学”而不是“就业”的正确观念,避免出现“廉价劳动力”“变相打工”等问题。严格执行《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毕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
二、强化实习政策宣传和解读
2.加强学生实习前的政策宣传。全面客观告知学生实习单位性质、实习期限、工作时间、工资待遇、注意事项等有关具体安排,确保每位学生知晓并了解实习基本情况,引导学生由“被动”实习、“强迫”实习变成“主动”实习、“乐享”实习。
三、进一步规范实习全过程管理
3.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实习备案制度。备案内容要明确实习计划安排、实习单位及指导教师安排等。每学期开学初,各学院向教务处备案。
4.严格实习过程管理。落实实习经费管理,落实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会同实习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实习安全管理。建立实习指导教师制度,加强顶岗实习过程指导,按照实习计划开展实习教学,防止实习变质变味。加强实习过程督查,学院要不定期深入实习单位,督查了解实习情况,避免出现“放羊式管理”等问题。
5.加强实习学生意识形态工作。关注实习学生思想、生活及工作动态,畅通实习问题投诉途径,认真做好实习工作舆情处置,发现问题及时与实习单位及家长沟通,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与实际困难。提高突发事件处置的透明度,避免虚假信息传播,消除不利影响,确保实习工作健康.安全、有序开展。
四、切实保障实习学生合法权益
6.选择专业对口、合法经营、管理规范的实习单位作为实习基地,能满足实习学生必需的食宿、交通、学习、安全、卫生等基本条件。在建立实习基地前,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并按照《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和管理实习基地。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不得变相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培训费等名目的费用。杜绝个别教师从中牟取私利等不良现象发生。
五、加强疫情防控管理
7.在新冠肺炎疫情有效控制前,原则上不同意中高风险地区学生到用人单位开展实习,也不允许毕业生去中高风险地区的用人单位进行实习。学生外出实习,学院应制定有相应的实习计划和防控方案,并由院领导及分管校领导审批向学校报备。未经批准的学生一律不得前往实习。
六、开展自查工作
8.各学院根据上述要求,对近一学年学生实习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有信访或舆情反映的实习管理领域、环节重点督查,对实习管理基础薄弱和曾经发生过违规行为的专业进行重点检查。并于9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经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实践科。
教务处
202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