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21〕112号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教育系统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函》精神,遵照学校新冠疫情防控办工作部署,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开学教学工作,对秋季学期开学期间本科教学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开学时间
1.老生:8月29、30、31日学生返校,9月1日正式上课。
2.新生:9月11日报到学生,14日上课;9月12日报到学生,15日上课;9月13日报到学生,16日上课。
二、课堂教学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各学院要严格按培养方案要求落实教学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本学期的教学工作任务。各学院要分类制定教学方案,做好线下、线上教学两手准备。
1.线下常规教学: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对正常返校学生以线下授课为主进行授课。
2.线上教学:对因疫情防控不能及时返校的学生,各学院要统计线上教学的学生名单,组织任课教师制定线上教学方案,通过各类网络教学平台或即时通讯工具,传送教学资料,实施混合式授课,于8月31日前将《2021年秋季学期线上教学情况汇总表》交教务科备案,确保每一位学生按时开学上课。
三、切实做好教学活动场所的卫生清洁、通风及消杀工作
在教学活动开始之前对教室、教学实验实训室、语音室、机房、普通话测试室等教学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清扫及全面的消杀工作,特别是要对门把手、课桌椅、讲台、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开关、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表面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杀。在教学活动持续期间,每天进行相应教学场所的卫生清扫、按照疫情防控要进行消杀,确保教学场所的安全卫生。教学场所及其设施的消杀工作由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与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联系。
四、进一步加强学生实习管理,原则上不组织大规模集中性的校外实习
1.学生返校后,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实习管控,原则上不组织大规模集中性的校外实习、社会实践和企业参观考察等活动。必须赴校外开展的实习、实践类课程,应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以及实习实践地区和单位要求,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2.学院要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在确保疫情防控落实到位的前提下,按教学计划开展学生实习实践活动。重点抓好实习期间疫情防控和学生安全工作,制定预案,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严禁学生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卫健部门明确说明需重点关注地区实习,对安排在外实习的学生,学校要安排教师专门管理,不能“放羊”,严禁学生未经同意擅自开始实习或脱离实习岗位。
3.学院组织学生外出实习前,必须提前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报送实习方案,实习方案经教务处审核、校新冠疫情防控办批准后执行。
4.加强疫情监测,密切注意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指导教师全过程掌握每位学生实习工作生活情况,及时了解所指导学生的具体情况,做到踪迹可控可追溯。
5.加强学生实习工作检查督查。各学院要安排专人对学生实习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和专业指导,并定期进行实习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实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实习工作效果。
附件:《2021年秋季学期线上教学情况汇总表》
附件:2021年秋季学期线上教学情况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