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21〕64号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附件2)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国家级一流课程认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推荐名额及要求
1、本次推荐申报五种类型一流课程,包括虚拟仿真一流课程(限额1门),线上一流课程(限额1门),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三类课程限额6门)。
2、国家级五类一流本科课程候选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每人每年限一门课程。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
3、本次推荐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运行2个完整学期或教学周期;参加过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在之后至少运行一个完整教学周期。课程名称应与学校教务系统中已完成的学期一致。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三、推荐流程
1、材料提交及评审:5月17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提交,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
2、网络上传及报送:6月30日前,已获推荐的课程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网址:www.chinaooc.cn),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完成报送信息的在线审核和提交工作。
四、材料报送
1、《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一式3份,见附件3;
2、附件材料(课程申报书的“附件材料清单”中的所有必选附件和申报教师自选附件,做成一个pdf格式的文档,以课程名称命名。所有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其中“说课视频”及“教学实录视频”以电子版形式报送);
3、课程政治审查意见(单独开具,学院党委盖章)见附件4;
4、《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1份(院系盖章),见附件5。
请将以上材料纸质版装在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正面粘贴申报书首页,反面粘贴材料目录),电子版材料以U盘方式报送(每课程一个文件夹以课程负责人命名,U盘报送后领回),五类一流课程材料于5月17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新校区行政楼107办公室),联系人:孙薇,83831482。
附件:
附件.rar
1、《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及认定工作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
2、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
3、《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4、课程政治审查意见
5、《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