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21〕31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文件精神要求:“严格考试纪律、严把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清考制度。”现结合《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籍管理办法》及学校实际情况,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修方式
1.单独开班:学生选课人数达30人以上(含30人),则单独开班上课。
2.跟班重修:
学生所在校区与需重修课程为同一校区、课程代码一致的情况下,可跟其他班级学生进行上课。同时结合自身上课时间和教室容量选择相应的教学班,进行跟班重修。如果课程时间冲突占该课程的50%以上,则建议选择自修。
3.自修:需符合以下条件
(1)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个别原来开设在双学期的课程,本学期未能开设的课程;
(2)因选课人数未达30人以上(含30人),则无法单独开班的课程;
(3)因上课时间冲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跟班重修的课程。
二、重修原则
此次重修课程不包含综合素质选修课、实践课程。
1.2018级本科学生:只能选择第二、四学期课程进行重修,所报课程不能超过3门次(含3门次)。重修报名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流程见附件1),报名时间结束后,教务处根据学生人数做出“单独开班”或“自修”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3.2019级本科、专科学生:只能选择第二学期课程进行重修,所报课程门数不超过3门(含3门)。重修报名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流程见附件2),申报时请选择“单独开班”、“跟班重修”或“自修”方式(流程见附件2),报名后即可查询个人课表。
三、重修选课时间
1.2018级本科学生选课时间:2021年3月22日14:00--2021年3月26日10:00
2.2019级本、专科学生选课时间:2021年3月29日14:00--2021年4月2日10:00
四、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加强重修工作的指导
自修的学生平时自学,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由教务处统筹,课程归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或考查,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各教学单位务必做好学生的指导工作,以免影响毕业。
2.各教学单位要加强重修工作的管理
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位,加强重修工作的管理,帮助学生完成本次重修工作。
附件.rar
附件1:2018级本科学生重修选课流程图
附件2:2019级本、专科学生重修选课流程图
教务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