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20〕247号
各学院: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补(缓)考及重修考试定于2021年3月2日-3月1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补(缓)考
1.2021年3月1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不及格的学生至所在学院办理补考申报手续,并填写《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不及格课程补考申请表》(考试期间旷考、考试违纪课程不予补考,若已申报,教务处将自动取消其考试资格,不再另行通知,审核通过的缓考课程直接安排考试)。
2.请各学院核对《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不及格课程名单和课程汇总表》(不及格名单生成后及时公布),根据不及格名单和课程汇总表,《大学外语》、《思想政治》、《高等数学》、《计算机》四类公共基础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3月13-1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职业方向课、辅修课程等其他课程补考由开课学院在3月2-12日完成组织实施,考试安排表于2月27日前报教务处考务科备案,考试方式和考试形式须与期末考试一致,不得变更。严格按学校规定,规范组织考试,学校在考试期间统一安排巡查。
3.公共基础课程课考查由教务处协调,指定地点,并由开课单位派人至指定地点统一组织。
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考试
1.请各开课学院于2020年12月22日前,根据《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名单》(自修),申报课程考核方式和考试形式并报教务处考务科备案。根据申报情况,向教师下达命题任务。
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单开班重修及跟班重修学生,统一安排在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时间段内(2020年12月25-31日),学生可通过教务系统及期末考试准考证查询。
3.根据重修(自修)名单,《大学外语》、《思想政治》、《高等数学》、《计算机》四类公共基础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3月13-1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职业方向课、辅修课程等其他课程补考由开课学院在3月2-12日完成组织实施,考试安排表于2月27日前报教务处考务科备案,考试方式和考试形式须与期末考试一致,不得变更。严格按学校规定,规范组织考试,学校在考试期间统一安排巡查。
4.各开课学院于2021年3月2日前将《大学外语》、《思想政治》、《高等数学》、《计算机》四类重修(自修)笔试公共基础课试卷交教务处考务科。
三、其他事项
1.补(缓)考和重修(自修)考试,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可使用同一套试卷,具体由课程负责人决定。
2.务必在考试前三天,将考试安排发教务处考务科备案,未经备案,不得自行安排考试。
3.需统一制卷的课程,学院必须于考前一个星期,将安排表和密封好的试卷原稿交到教务处考务科。
4.重修(自修)名单已发布,开课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本学期或下学期开学初进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所有考试组织实施需在2021年3月12日前完成,在考试前三天,将考试安排发教务处考务科备案。
四、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或与教务处协商后执行。
附件.rar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不及格学生名单和课程汇总表
附件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不及格课程补考申请表
附件3: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名单
教务处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