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20〕13号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文件精神要求:“严格考试纪律、严把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清考制度。现结合《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籍管理办法》及学校实际情况,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修方式
受疫情的影响,本次重修全部采取自修的方式进行。
二、重修原则
此次重修的课程不包含综合素质选修课、校外实践课程。
(1)2017级本科只能选择第二、四学期课程进行自修,课程门数不超过3门(含3门),超过3门则按学院上交汇总表排序的前3门课程安排重修。
(2)2018级本、专科只能选择第二学期课程进行自修,课程的门数不超过3门(含3门),超过3门则按学院上交汇总表排序的前3门课程安排重修。
三、重修流程
学生需根据自己不及格课程(见附件一)及重修原则,自愿申报,申报时请按不及格课程顺序表中的序号填报,请勿动原始序号。申报后将重修信息提交给本学院教学办,并由学院保存信息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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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教学办根据学生上报数据进行审核,同时填报《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生重修汇总表》(见附件二)。
四、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加强重修工作的指导
自修的学生平时自学,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由教务处统筹,课程归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或考查,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各教学单位务必做好学生的指导工作,以免影响毕业。
2.各教学单位要加强重修工作的管理
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位,同时加强审核及过程监管,如学生上报课程是否属实,每位学生课程门数及重修学期是否与重修原则吻合,帮助学生完成本次重修工作。
五、提交时间
各教学办于2020年6月15日,将《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生重修汇总表》纸质版盖章、教学院长签字后交于教务处教务科红角洲校区C栋125室,电子版发章丹OA或QQ,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zip
附件一:学生不及格课程汇总表
附件二: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生重修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