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19〕140号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赛工作经费由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服务与指导中心)划拨给各学院,由各学院和财务处共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管理原则
经费执行“自主计划、自主使用、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经费执行标准
每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预算情况确定资助标准,给予各学院10000元/每年的工作经费。
三、经费使用范围
经费可用于举办学院“互联网+”大赛;用于培育学院“互联网+”大赛重点项目及奖励院赛获奖项目。
四、经费报销支出范围
经费报销程序和票据要求严格按照学校报销要求,建议支出范围如下:
1.学院组织院赛的文印费、材料费、专家评审费及横幅物料费用等。
2.院赛学生奖励费用一般不超过40%。
3.指导教师的指导、辅导费一般不超过20%。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服务与指导中心)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