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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赛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09-05 09:37:46 阅读:

赣科大教函〔2019〕140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赛工作经费由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服务与指导中心)划拨给各学院,由各学院和财务处共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管理原则

经费执行“自主计划、自主使用、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经费执行标准

每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预算情况确定资助标准,给予各学院10000元/每年的工作经费。

三、经费使用范围

经费可用于举办学院“互联网+”大赛;用于培育学院“互联网+”大赛重点项目及奖励院赛获奖项目。

四、经费报销支出范围

经费报销程序和票据要求严格按照学校报销要求,建议支出范围如下:

1.学院组织院赛的文印费、材料费、专家评审费及横幅物料费用等。

2.院赛学生奖励费用一般不超过40%。

3.指导教师的指导、辅导费一般不超过20%。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服务与指导中心)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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