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26〕116号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及培养机制,强化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建设,提高教师实践教学水平,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赣科大发〔2022〕42号)规定,现开展双师型教师考核工作,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上一轮聘期内双师型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考核内容
1.教学活动:
双师型教师每学年应承担一门及以上实践课程(课程建设、实验、实训、生产实习等)的教学工作(授课累计不少于48学时),分为正高、副高、中级三类;
2.实践活动
各级别双师型教师在有效期内应完成的实践活动或成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管理办法》中的“工作职责”)。
三、考核程序
1.教师准备材料
各级别双师型教师对照文件准备教学工作量、教学实践业绩、科研实践业绩等材料,填写《双师型教师聘期考核表》(附件3);
2.职能部门业绩审核
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对受聘教师提交教学、科研及实践工作业绩进行审核,具体审核时间为:9月14日-9月30日,具体审核负责人:
教学工作量:教务处审核,经办人: 岳琳 孟维志(红角洲校区C栋113室,83847531)。
教学实践类课题及其他成果:
第九、十、十一条的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中实践性课程的开发、教改论文、第五款由教务处审核,经办人:应文欢 赵灏(红角洲校区C栋117室,83831482)。
科研类项目及论文成果:
第九、十、十一条的第一款、第四款中应用技术论文由科研处审核,经办人:左家春,周丽芳(红角洲校区图书馆8楼827办公室,83805857)。
竞赛获奖类成果:教务处审核,经办人:余茹鉴(红角洲校区C栋118室,83806385)。
3.所在单位初审
所在单位组织成立至少有3名高级职称教师的考核小组,对各级别双师型教师提交的考核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并对其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实践能力、指导学生实验和实训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双师型教师聘期考核表》签署考核意见,并填写《双师型教师聘期考核汇总表》报教务处;
4.提交学校审定
教务处汇总考核材料,提交学校审定后,按级别分年度对应相应待遇。
四、考核结果及待遇
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合格。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并按照《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管理办法》按级别分年度对应相应待遇 。
五、工作要求
1.所有考核过程由学院做好考核过程记录,建立档案;
2.请考核学院将《双师型教师聘期考核表》(附件3)(A3中缝装订)、《双师型教师聘期考核汇总表》(附件4)于10月16日前交教务处教师发展与项目科(红角洲校区C栋111室),附件4电子版发送到邮箱413414840@qq.com。
联系人:陈效 83847529
教务处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