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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结)业证像片拍摄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11-15 15:48:31阅读次数:打印此页】  【关闭

各学院:

由于2017届毕业生下学期即将离校实习,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我校毕业生的毕业证拍摄工作将安排在20161219全天和20日上午(红角洲校区)、1220(枫林校区和泰豪校区)进行 (具体安排见附件)。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密切配合,确保我校2017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具体要求与安排:

一、 为保证像片上网的规格、质量要求,此次像片拍摄工作由新华通讯社江西分社负责,按文件要求,每生须交纳15元的拍摄费(其规格为2×41×8), 由各班班长统一收齐后于拍摄当天交新华通讯社江西分社。

二、 拍摄安排

(一)红角洲校区:

1.拍摄时间20161219(周一)全天

2.拍摄地点:

4号教学楼4107440344054408

3.拍摄时间20161220(周二)上午

4.拍摄地点:

4号教学楼4101

(二)枫林校区:

1.拍摄时间:20161220(周二)

2.拍摄地点:

九号教学四楼940594079408教室

(三)泰豪校区:

1.拍摄时间20161220(周二)下午

2.拍摄地点:

泰豪校区安排

三、拍摄事项及要求

1. 请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学生拍照的组织工作,并于1128前将指定的负责人和各班班长的姓名、联系电话报教务处信息科。

2. 注意事项:

本照片用于办理毕业证书,请每位同学按时到位并严格遵守秩序,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学号顺序排队进行拍摄,否则导致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请学生不要穿蓝色、黄色系列服装。

拍摄当天请各学院指派专人到拍摄现场维持秩序。

四、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生毕()业证像片拍摄的学生请自行到新华通讯社江西分社进行拍照。具体要求如下

新华通讯社江西分社补拍时间:

20173月份(4日、5日、11日、12日、18日)

20174月份(8日、9日、15日、16日)

以上补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其它时间不接待散拍学生。

(注:请本人携带补(散)拍证明、身份证前往,杜绝带不拍照人员进入拍摄现场。)

新华通讯社江西分社补拍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中大道688号。
   
交通路线:乘旅游2线、17路、221路、227路、228路、229路、245路公交车到红谷滩区怡园路口站下车,往怡园东路行500左右或秋水广场往南(南昌大桥方向)行600左右即可到达。
   
ƒ新华通讯社江西分社图像信息采集中心联系电话079183985057,采集咨询:www.jx.xinhuanet.com

④学生拍摄前到红角洲校区C121办公室王婧老师处或枫林校区101办公室邱超处领取表格。

 附件:拍照安排.rar

教务处

2016年1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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