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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一年级晚自习组织及辅导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2-20 08:33:41阅读次数:打印此页】  【关闭

赣科大教函〔2017〕7号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学校要求学院组织一年级学生集中晚自习,其他年级学生分散进行晚自习,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晚自习时间及教室安排:

1.晚自习时间安排:教学周第一周至第十七周周日至周四, 19:00-21:00。

2.晚自习辅导时间安排:教学周第二周至第十七周周日至周四(2月20日-6月16日)

3.一年级学生集中晚自习教室安排(附件一)。

4.其他年级学生分散进行晚自习,可在空余教室或其他学习场所进行。

二、教师晚自习辅导安排工作的要求

1.各学生所在学院应做好教师辅导的安排工作,依据新生人数及行政班规模,为300人以内学生规模配备一名专业老师;学生人数大于300人时,每增加150人增配一名,以此类推,具体数量详见《一年级级学生集中晚自习辅导老师安排量一览表》(附件二)。

2.公共课程开课学院也应做好公共课教师晚自习辅导答疑安排,原则上每个教学班每17课时的课堂教学学时应安排不少于1学时的辅导。

3.请各学院教学秘书按照相关规定,安排教师于教学周第二周至第十七周周日至周四进行晚自习辅导,并于2017年2月23日将《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一年级学生集中晚自习教师辅导安排表》(附件三)电子版发章丹OA,纸质材料交教务处教务科(枫林校区:行政楼103    红角洲校区:C栋121),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上报数据执行。

4.各学院应切实做好一年级学生集中晚自习的管理工作,安排辅导员、学生干部及高年级学生在集中晚自习期间坐班值日,检查学生出勤情况。

5.教务处将安排人员对学生集中晚自习情况及教师辅导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三、教师晚自习辅导工作量核算

教务处将按每晚1.5节课标准核算教师辅导教学工作量,于每学期末核发课时费用。

四、晚间校车安排:

红角洲校区发车时间: 20:40;枫林校区发车  时间:21:00;

附件:

附件.rar


附件一:一年级学生集中晚自习教室安排.xls

附件二:2016级学生集中晚自习辅导老师安排量一览表xls

附件三:一年级学生集中晚自习教师辅导安排表

 

                                                                      教务处

                                   2017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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