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赣科大教函〔2024〕191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45号)(附件1)以及《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论文原文报送及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指南》(附件2)的工作要求,我校将启动2023/2024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抽检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检要求和范围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是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做好此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按国家学位中心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本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继续使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平台进行,各学院登录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分批次完成本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的补充、上报、核对确认工作,并配合教务处完成抽检专家库的信息更新和培养方案上传工作。
本次抽检对象为2023/2024学年度(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包括普通高等教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来华留学等本科生毕业论文。
二、时间安排
国家抽检信息平台拟定于2024年8月20日开放用户登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表:
日期 | 具体工作 |
8月20日前 | 各学院完成格子达系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稿的下载及复核工作 |
8月20日至8月31日 | 开放校级用户登录、校级用户配置院系用户、院系用户登录 |
9月3日 | 开放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下载 |
9月6日 | 开放专家信息数据下载 |
9月3日至9月6日 | 论文原文报送校级用户可分配本校学位授予信息至院系用户。院系用户及时核对学位授予信息是否准确。若发现学位授予信息错误,请各学院及时联系教务处,由教务处联系信息科按程序进行学位备案信息勘误 |
9月20日前 | 各学院进行论文原文、查重报告等材料上传,教务处完成专家信息更新报送、培养方案上传;各学院完成院级确认函上传 |
9月25日前 | 教务处完成校级确认函上传 |
三、工作内容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信息报送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稿核对及整理
请各学院在8月20日之前在格子达系统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稿的下载及复核工作,若指导教师需替换格子达系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稿,需按照抽检工作的原文报送要求整理好新的抽检稿并按要求命名后提交给学院进行替换。
2.“论文信息汇总表”信息补充
由于论文信息采集方式的变化,本年度的抽检原文上报分别为2024年6月前授予的学位信息及2024年6月后授予的学位信息。
(1)2024年6月前授予的学位信息
各学院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筛选本学院2024年6月前授予的“学位授予信息表”,按照“论文信息汇总表模板”(附件3)中的相关填报要求完成论文类型、导师姓名、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研究方向、论文撰写语种、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名称的补充及核对工作。
(2)2024年6月后授予的学位信息
2024年6月后授予学位信息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信息已在学位授予阶段完成了核对及上报,此次不用再进行补充填报。若发现学位授予信息错误,请各学院及时联系实践教学管理科,按程序进行学位备案信息勘误。各学院2024年6月后的“学位授予信息表”,仅需填写“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名称”栏的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院系用户操作手册(附件4)。
3.“论文信息汇总表”和论文原文及查重报告上传、核对确认
(1)各学院需在9月20日之前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完成“论文信息汇总表”和论文原文及查重报告的上传、核对确认环节,具体操作流程见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院系用户操作手册(附件4)。由于抽检原文的核对需逐篇确认,请各学院合理安排上传及核对的时间。
(2)查重报告整理要求
查重报告文件(AA列)统一要求上传全文标版报告,命名应与《学位授予信息表》中(AA列)“查重报告文件”一致。本列最多可填写一个文件名,填写内容为查重报告文件名称,仅支持.PDF后缀文件名(后缀名.PDF和.pdf均可,不区分英文大小写)
(二)抽检专家库信息更新
1.专家推荐标准
各学院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专业水平高,属本校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愿意承担抽检工作,年龄不超过65岁。原则上应推荐本院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
2.抽检专家库信息更新
(1)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在教务处反馈的上一年度“专家信息更新汇总表”中对需要更新的专家信息进行更新,如逐年增加“论文指导年限”等;
(2)专家信息删除:因退休或下半年即将退休、离职等原因无法继续承担论文评审工作的在“专家信息更新汇总表”中备注“删除”,并写明原因;
(3)专家信息新增:在教务处反馈的“专家信息汇总表模板”(附件5)中填写今年新增的指导教师并按要求补充专家信息。
(三)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由校级用户上传,请各学院对照清单(附件6)提供相关培养方案,清单中每个专业的每个入学年月(包括无入学年月)均需上传一份对应的培养方案文件,人才培养方案按抽检对象的入学年月报送,即不同年月应分别以PDF形式报送;若专业包含不同方向,则需合并到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命名格式】pyfa_学校代码_专业代码_专业名称_入学年月.PDF)。请各学院9月10日前将培养方案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需高度重视此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层层落实责任。按照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江西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要求严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
2.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做好本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做好自查、审查和填报工作,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稿核对正确无误,学院上报流程须在9月20日之前完成。
联系部门: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83806417。
附件1:
附件1:学位中心函〔2024〕45号: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3-20.pdf
附件2:
附件2: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论文原文报送及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指南.pdf
附件3:
附件4:
附件4: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院系用户操作手册.pdf
附件5:
附件6:
教务处(考试中心)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