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
赣科大教函〔2017〕44号
各有关学院: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 赣学位〔2015〕7号)(附件1)文件精神,对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进行相应调整。请2017年6月有首届本科毕业生的学院按照要求做好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要求
1.请相关单位认真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2),并按通知要求组织专家组对拟授权专业的办学情况进行实地评审,评审专家组由本学科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专家组成,原则上为5人或以上。由专家组依据《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附件3)进行评审,实地评审每个专业为半天时间,主要程序为:
(1)召开评审会议,听取申请专业自评情况汇报,约15分钟;
(2)集中评阅有关申报材料,抽检教育教学档案,并就有关问题提问答疑,约45分钟;
(3)实地考察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情况等,约20分钟;
(4)分别召开教师、管理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代表座谈会,约40分钟;
(5)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形成评审意见,填写《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实地评审意见表》(附件4),约
30分钟;
(6)专家组向院系反馈专业评审意见和建议,约 30 分钟。
2.各相关学院负责评审组织工作,教务处负责同志主持评审会并参与评审全过程。建议我校专家进校评审工作于4月中、下旬进行,4月底全部完成,具体时间由各相关学院确定。
二、材料要求
1.请各有关学院于3月30日前将校外评审专家组详细信息(附件4)1份及Word电子文档,会同评审具体安排(时间、地点、日程安排)报教务处建设科。
2.评审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报教务处建设科,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2)一式两份及
PDF 电子文档;
(2)《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实地评审意见表》(附件4)1份及 PDF电子文档。
三、其他要求
1.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学士学位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选聘专家、组织评审、整理材料,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将该项工作作为专家评估新办专业质量的重要举措,为新办专业的发展与建设提供依据。
2.未详事宜联系教学建设科,联系电话:83831482,联系人:付敏。
附件:
附件:
1. 关于调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赣学位[2015]7号)
2. 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3. 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4. 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实地评审意见表
5. 校外评审专家组详细信息
教务处
二一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