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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12-29 14:26:10阅读次数:打印此页】  【关闭

赣科大教函〔2016〕286号


 

校属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将教学改革研究落到实处,推动学校教学建设深入发展,从2016年开始,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分为校级重点及一般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申报要求

1.立项范围

本年度学校拟立项130项,其中重点30项、一般100项。全部课题均需以课程改革为对象,引导教师围绕当前学校教学改革的重点与难点,扶持、培育一批体现学校战略性、整体性教学改革的项目,具体参见课题指南。

   (1)具体课程的课堂教学改革项目:55项(其中重点课题12项,一般课题43项);

   (2)具体课程的实践教学改革项目:55项(其中重点课题12项,一般课题43项);

   (3)具体课程的考核评价改革项目:20项(其中重点课题6项,一般课题14项)。

2.申报要求

   (1)课题主持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已有在研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者,不得参加此次校级项目申报。不允许同一改革研究内容重复申报。课题主持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同时一般不再参与其它课题。

   (2)课题组研究人员一般限5人以内(含负责人),至少有1名本科学生参与项目研究。

    二、立项程序

    1.申报人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见附件1),由各单位初审后,汇总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6年度校级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2日。

 2.学校组织评审会进行评审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3.对公示无异议的立项项目,确立课题研究任务并拨给资助经费。

    三、立项项目管理

    1.经费管理

重点项目5000元/项、一般项目2000元/项划拨资助经费。

    2.质量管理

   (1)校级课题的立项与结题由教务处负责。

   (2)重点项目的开题、中期检查等各个环节的实施情况与实施质量由教务处负责。一般项目的开题、中期检查等各个环节的实施情况与实施质量由项目所在学院负责。

   (3)校级课题的研究周期为1-2年,结题成果必须是公开发表的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论文或成熟的教学改革方案。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递交材料

 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一式3份);

 2.《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6年度校级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材料请各单位统一送交,恕不接受个人材料。所有纸质材料务必正反打印或复印。

   (二)电子文档命名格式要求

    1.申报表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所在部门-申报人姓名.DOC。

    2.汇总表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部门名称.XLS

电子文档按部门打包(RAR或ZIP压缩),务必在纸质材料上交前发送到指定信箱3815610@163.com,各单位统一发送。

五、其他事项

1.各教学单位推荐校级重点课题不少于3项,其中课堂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改革、考核评价改革各1项。推荐校级一般课题不少于6项,其中课堂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改革、考核评价改革至少各有1项。 

2.联系人:付敏 ,办公电话:83831482(红角洲校区)

附件材料:

附件.doc


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

2.《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6年度校级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3.《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学研究课题指南》                         

 

                                 

 

                                            教务处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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