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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10-10 11:02:56阅读次数:打印此页】  【关闭

 

 

 

 

赣科大教函〔2022151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文件精神要求:“严格考试纪律、严把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清考制度。”现结合《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籍管理办法》及学校实际情况,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修方式

1.跟班重修:是指跟下一届班级学生的课程进行上课。学生需结合自身上课时间和教室容量选择相应的教学班,进行‘跟班重修’。如果课程时间冲突占该课程的50%以上,则建议选择‘跟班自修’。

2.重修报名:指当前学期因招生计划停招或教学计划更改不再开设的课程,不及格学生进行重修报名,成功后学生个人自修该门课程。

3.手工报名:指历届延长学制的不能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自主申报的学生重修报名方式。

二、重修原则

1. 2020级本科学生(不及格课程为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和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2021级本科学生(不及格课程为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择‘跟班重修’方式(选课流程见附件2),如课程冲突占50%以上,则建议选择‘跟班自修’,所报课程不能超过3门次(含3门次),报名后即可查询个人课表。

2.2018级建筑学(五年制)、2019级本科学生、2020级专科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重修报名(选课流程见附件1),不限定课程开课学期。本科学生所选课程不能超过25学分(含25学分);专科学生所选课程不能超过6门次(含6门次)。教务处审批后个人课表方可查询。

3. 历届延长学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课程重修意愿,只能选择‘手工报名’方式,不限定课程开课学期。本科学生所选课程不能超过25学分(含25学分);专科学生所选课程不能超过6门次(含6门次)。

因教学计划调整而本学期未开课课程请选择‘重修报名’,教务处审批后个人课表方可查询。

三、重修选课时间

1.2020级本科、2021级本科学生选课时间:10月18日10:00--10月23日17:00[限制3门次(含3门次)]

2.2018级建筑学(五年制)、2019级本科学生选课时间:10月25日10:00--10月30日17:00[限制25学分(含25学分)]

3.2020级专科学生选课时间:11月110:00--11月6日17:00[限制6门次(含6门次)]

4. 历届延长学制学生报名时间:10月18日至11月6日[①本科限制25学分(含25学分)]、[②专科限制6门次(含6门次)];学院汇总表(见附件3)于11月9日前交至教务科。

5.以上时间安排不再逾期,请各年级严格按照选课时间进行。

四、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加强重修选课、自修的指导。

选择自修的学生平时自学。各教学单位务必做好学生的指导工作,以免影响毕业。

2.各教学单位要加强跟班重修、自修的管理。

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位,同时加强审核及过程监管,特别是历届延长学制学生,帮助学生完成重修选课工作。

3.如不及格课程有疑问,请前往新校区教务科(C125)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83847531。)


附件.rar

附件1:2018级建筑学(五年制)、2019级本科、2020级专科学生重修选课流程图

附件2:2020级、2021级本科学生重修选课流程图

附件3:历届延长学制重修报名汇总表

 

  务  处    

O二二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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