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18〕224
各相关学院:
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赣科大发【2018】61号文件,为做好2016级辅修专业学生申请修读双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读对象
已修读2016级辅修专业且具毕业资格的学生。
二、课程设置
依据2016级辅修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详见附件一)执行。
三、教学管理
1. 辅修双学士学位课程的教学原则上安排在红角洲校区周一至周四晚间或双休日进行。
2. 若辅修双学士学位课程与原专业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由学生本人申请,经辅修专业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可以免听,但必须参加考试。
3. 若辅修双学士学位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相同时,主修专业中该课程为考试课程,且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学分数(或学时数)不低于辅修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分(或学时)要求,由学生本人申请,经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核实,主办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批后可申请免修该课程。
4.辅修双学士学位课程中的专业实习和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不得免修。
四、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核准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双学位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10]760号)文件精神,辅修专业(双学位)修读对应学位课程一次性收取2000元。
五、报名程序及截止时间
1.学生到校教务处主页下载并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生申请修读双学士学位审批表》(附件二),填好后将审批表交予辅修专业开办学院教学办。
2. 辅修专业开办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
3. 教务处审批并签署意见。获批的学生到学校财务处办理辅修专业(双学位)缴费手续。
4. 教务处根据缴费手续办理双学士学位资格。
5. 请开办学院教学办根据学生申报情况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生申请双学士学位)汇总表》(附件三),于9月19日统一将《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生申请修读双学士学位审批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生申请双学士学位)汇总表》(电子版发章丹同志OA)交予教务处教务科。
6. 各相关学院应组织学生于9月27日前将双学士学位学费交财务处,并将收据统一交教务处信息科,方可取得修读资格。双学士学位上课时间及要求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授予条件
完成主修专业规定学分并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在修读结束后符合以下条件者,可获得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证书。
1.完成主修专业学习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获得辅修学士学位规定的学分;
3.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
附件.rar
附件一:2016级辅修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
附件二:《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生申请修读双学士学位审批表》
附件三:《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生申请双学士学位)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