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18〕238号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学校要求学院组织一年级学生集中晚自习,其他年级学生分散进行晚自习,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习时间安排
1.自习时间安排:教学周第四周---第十七周(周日至周四),19:00-21:00。
2.晚间校车安排:
(1)教学周第四周(周一至周四),21:10从红角洲校区发车,21:30至枫林校区,再开往市区。
(2) 教学周第六周---第十七周(周一至周四),21:00分别从两校区发车至市区。
二、自习教室安排
1.一年级学生集中晚自习教室安排具体见《附件一》。
2.其他年级学生分散进行晚自习,可在空余教室或其他学习场所进行。
三、教师晚自习辅导安排工作的要求
1.各学生所在学院应做好教师辅导的安排工作,依据新生人数及行政班规模,300人以内学生规模配备一名专业老师;学生人数大于300人时,每增加150人增配一名,以此类推,具体数量详见《一年级学生集中晚自习辅导老师安排量一览表》(附件二)。
2.公共课程开课教学单位也应做好公共课教师晚自习辅导答疑安排,原则上每个教学班每17课时的课堂教学学时应安排不少于1学时的辅导。
3.请各教学单位教学办于2018年9月25日12:00前将《一年级学生集中晚自习教师辅导安排表》(附件三)电子版发章丹同志OA,纸质材料交教务处教务科(枫林校区:行政楼103;红角洲校区;C栋121),教务处依据各教学单位申报晚自习辅导执行。
4.各教学单位应切实做好新生集中晚自习的管理工作,安排辅导员、学生干部及高年级学生在集中晚自习期间坐班值日,检查学生出勤情况。
5.教务处将安排人员对学生集中晚自习情况及教师辅导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四、教师晚自习辅导工作量核算
教务处将按每晚1.5节课标准核算教师辅导教学工作量,于每学期末核发课时费用。
晚自习.rar
附件一:一年级学生集中晚自习教室安排
附件二: 一年级学生集中晚自习辅导老师安排量一览表
附件三:一年级学生集中晚自习教师辅导安排表
教务处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