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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第一届“教学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5 16:13:49 阅读:

赣科大教函〔2018240

 


 

 

教学单位

        为表彰一批在教学一线爱岗敬业、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教师,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教学工作,树立教书育人的先进典型,根据《教学标兵评选表彰办法》(见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于9月全面启动我校第一“教学标兵2018年6月新修订的教学管理制度已将“教学名师”更名为“教学标兵”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人数

评选6“教学标兵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的教师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师德高尚。热爱祖国,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2.教学效果突出。教学效果好,连续三学年获得“教学优秀奖”或连续三学年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均为优秀。

3.教学工作量饱满。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连续三年承担本、专科学生主要课程教学任务(含通识教育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且每学年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00课时。

4.积极参加教学改革。近3年内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本科教学工程”(原“质量工程”)项目或教学改革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论文;或参编正式出版的教材;或获得省级(排名前三)、国家级(排名前五)教学成果奖;或获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

(二)属下列情况的人员不能参加评选:

1.校内各级各类行政管理人员(二级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岗位除外)。

2.近三年出现教学事故。

3.已获校级“教学标兵”。

     三、评选程序

 (一)第一阶段:自荐与初评

1.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学标兵评选表彰办法》文件精神。符合条件者均可向所在单位申请参加评选工作,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师标兵”申报表》(见附件2

2.学院组成由院长、分管教学院长、教学督导组、教师代表等组成的推选专家组,对申报人的基本条件、教学效果以及教学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教学标兵”候选人,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3.各教学单位请于1012日前将下述材料报校教学奖项评选工作办公室(枫林校区:行政楼104办公室;红角洲校区:C栋123办公室)。

1)学院第一届“教学标兵”候选人业绩条件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学院负责人签字);

2)《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师标兵”申报表》,由候选人填写并附个人申请、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申报材料中的成果和获奖证书等只需复印件,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核;

3)候选人300个字以内的个人教育教学业绩电子版(含一张红底两寸电子照片,个人业绩主要包括学历、职称、教龄、教学心得、教学理念及教学科研成果等方面的介绍);

4)候选人主讲课程教学档案、1个20分钟的教学视频、教书育人事迹及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成果等支撑材料。

注:已提交第三届“教学名师”申报材料的教师请重新提交《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师标兵”申报表》,业绩材料等不需重复交。

4.各教学单位应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参评资格。

5.校教学奖项评选工作办公室于1022日前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教师进行资格审定,次日在枫林校区行政楼201会议室展示入围候选人业绩材料,并公示三天。符合条件者进入第二阶段。

(二)第二阶段:校级复评

校级复评阶段学校将119日前组织校外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的主讲课程教学档案、教学视频、教书育人事迹、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成果等进行评比打分。根据分数高低,前12名候选人进入第三阶段

(三)第三阶段:校级决赛--课堂教学现场打擂赛

1.时间

2018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2.决赛内容

课堂教学现场打擂赛由参赛教师现场进行20分钟的课堂教学,每位参赛教师准备5个20分钟的课堂教学内容,具体讲授内容由现场抽签决定。

3.评委成绩评定

评委由若干名校外专家组成,成绩取评委的平均分数

4.比赛结束后,当场公布参赛教师的成绩。

(四)第四阶段:审定与公示

1.根据课堂教学现场打擂赛的成绩,排名的候选人拟定为本届“教学标兵”的获得者,由教务处将拟定为本届“教学标兵”的获得者的材料提交校评审委员会审核、评议,并将评定结果予以为期一周的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确定“教学标兵”人选。

 四、表彰与奖励

按照《教学标兵评选表彰办法》,学校将在相关会议上对获“教学标兵”称号的教师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专项津贴奖励。

     五、管理办法

“教学标兵”获得者任期两年,任期内学校将根据《教学标兵评选表彰办法》文件要求对其进行管理。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积极推荐,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校纪委、监察审计室将派专人全程参与评选工作,进行过程监督。

附件:

附件.zip


1.教学标兵评选表彰办法

2.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师标兵”申报表

3.学院第一届“教学标兵”候选人业绩条件汇总表

 

 

 

 

                                               教务处

201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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